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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考核的等级
第二十三条 考核等级按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7、附件8和附件11的考核内容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后得出的结果分为:
S——出色、无可挑剔(超群级) 90—100分
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80—90分
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70—80分
C——有问题、需要注意(一般级) 60—70分
D——危险,勉强维持(不合格) 60分以下
第九章 考核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定期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第二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专项事件(岗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第二十六条 为使公司全面、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各部室、各厂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各部室、各厂每月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当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说明。
第十章 考核的形式及方法
第二十七条 考核形式:
1、任期内工作述职;
2、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表对考核者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 考核方法:
1、直接面谈评议法;
2、记录查询法。重点查看员工任期内出勤档案和奖惩记录;
3、述职报告评议法。主要适用于对部室级员工的考核。由被考核对象向公司员工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任期内述职报告(详见附件5),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其述职报告进行综合评议。
4、按照附件11由机关员工对部室级员工进行考评;由各试验厂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对厂长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提供考核领导小组作参考。
第十一章 考核结果的处置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按照管理权限得到总经理、部室主任的认可。
第三十条 总经理、部室主任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考核结果,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但原始记录不得修正和更改。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部室主任必须通过直接面谈的方式,把结果传达给被考核者,并给予相应的面谈沟通、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二条 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分配挂钩。部室级员工考核范围为全年奖金与全年岗位工资50%之和,普通员工考核范围为全年奖金。
第三十三条 被考核者纳入考核部分的薪酬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部室级员工=(全年奖金+全年岗位工资50%)×K
普通员工=全年奖金×K
K:为薪酬考核分配系数,指被考核者考核所得分数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考核等级相对应的数值,分别是S级1.2、A级1.0、B级0.8、C级0.6、D级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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