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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共同的法定义务。由于刚刚推行劳动合同法,此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企业因有行政督察力量的制约,往往主动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实践当中出现了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体上有三类:一类是大龄职工,因为签订合同后每月要从其工资中代扣钱缴纳保费,而他们不愿参加社保,以一个月收入1000多元的达工者为例,他可能要缴纳近300元的社保费,另外,现在社保转移续借存在障碍,员工不愿买社保,自然不愿意签合同;二类是外地职工,在他们眼里,劳动合同就是“卖身契”,会束缚他们的自由。三类为一些劳动力非常紧缺行业的从业人员也不愿“卖身”给企业,因为担心有更好的单位可选择时无法抽身,如餐饮行业。
现在的企业既想用人,又无法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三类人员,唯有采用自制约定,即企业在积极取证员工资源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情况下(如职工自行写出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或让员工签收企业催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等),但此举对企业、对劳动者都存在着风险,劳动者一旦推翻申请上告法院,企业违法,按没签合同论处,企业同样要赔偿,劳动者的利益矛盾增加。那么只有继续做员工工作,劝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行,可以考虑企业承担劳动行政部门检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被处罚的危险继续使用该员工,或者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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