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JOB首页 ·招聘中心 ·求职中心 ·时报招聘版 ·悬赏招聘 ·校园 ·职场 ·教育培训 
首页 | 会员中心 | 知识库 | 资源下载 | 常用表格 | 精彩案例 | 劳动与法 | 行业资讯 | 交流区 | HR视野
HR俱乐部 >> 知识库 >> 员工关系  
推荐人才
奖励现金
大客户部销售经理 赏金1000¥工装夹具工程师 赏金1000¥工程部经理 赏金4000¥
工程部经理(中央空.. 赏金20000¥土地估价师 赏金1000¥工程副总监 赏金5000¥
查看更多
悬赏信息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操作指引
www.cqjob.com 2008-7-26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经典案例]老刘是某国有企业职工,1998年到1999年企业长期停产,公司已经严重亏损,资不抵债。1999年7月,公司申请破产,经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2000年3月破产清算组进驻公司,2000年7月破产终结。公司破产,老刘也成了失业者。老刘多次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均遭到拒绝。为此,老刘多次上访,向上级主管部门答复公司破产,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律上没有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评析]本案中老刘因公司破产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且可作为第一顺序而优先受偿。
  「操作指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劳动法并未规定企业破产后劳动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导致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司法解释规定因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属解除而非终止,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因此而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并非解除,但劳动者同样可获得经济补偿。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来源:劳动合同法网
上一篇: 被迫离职也可得到经济补偿金
下一篇: 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客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推荐阅读
·经济危机下企业裁员的11个技巧
·小企业留住人才的策略研究
·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
·实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如何合法的辞退员工
·《劳动仲裁法》条文解析 一
·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步骤
·离职面谈:将员工的心永远留在公司
·100个管理原理
·卫生行业劳动聘用合同书(范文)
·向下沟通中的常见语言错误
·试析企业员工跳槽的原因及人才策略
·离职面谈:将员工的心永远留在公司
·5S现场管理法一目了然
·员工活动总结
最新信息
·人力资源管理之离职处理技巧
·经济危机下企业裁员的11个技巧
·对降职员工的管理
·员工关系管理的误区
·员工工作倦怠 HR怎么办?
·怎样管理最难管理的人
·企业如何摆脱“层怨”的怪圈
·5S现场管理法一目了然
·留住不同代的员工
·裁员比严冬更彻骨
·农资经销商如何管理好业务员?
·国际知名总裁眼中的企业变革管理
·企业内部沟通方法探索与研究
·从员工“生日礼物”谈人力资源管理
·如何对待四类“另类”员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收费标准 | 广告投放 | 网站留言 | 友情连接
ICP经营许可证:渝B2-20060063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渝人介(2007)第001号
Copyright © 2002-2009 重庆人才网·聚焦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单位服务:023-61626109 61626455 个人服务:61626466 传真号码:61626477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